当心仪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后,一获得该商标的方法便是申请撤三,可以从以下六个方便进行印证。1、看商标是否使用;2、看注册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3、看注册地址是否一致;4、看是否有经营资质;5、是核心商标还是保护性商标;6、注册时间长还是短,老商标还是新商标。
答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付款——答辩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制作标准书件——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
撤三现状分析
撤三申请量逐年增加,2015年2.9万件,2016年4.0万件,2017年5.7万件。从申请动机分析,在后注册申请人更多将撤三制度当做清除商标注册障碍的手段。主要原因:1.注册申请量飞速增长,商标资源有限,注册成功的难度加大。2.恶意抢注现象增多,被抢注人通过撤无效宣告等手段提出撤销申请。
目前,存在异化的撤三的启动情形,包括:1.未经调查的投机心理、恶意;2.多次提起撤三申请,以实现恶意打击竞争对手、抢夺商标权的目的。
因此,建议商标代理机构:1.指导申请人:引导、鼓励申请人提供撤销事实、理由和说明材料,减少恶意申请、盲目申请的现象发生。鼓励正当竞争,避免浪费国家行政和**资源;2.指导注册人:保存商标使用证据,按照行政和**机关要求提交使用证据。
建议企业:企业应增强商标管理意识,重视商标使用,预防“被撤三”风险。一是要做好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日常经营中备份各种使用证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即将修订发布,请大家予以关注,其中规定了商标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要求和方法,为企业和其他组织加强内部商标档案管理提供了参考。企业可以参照办法,建立企业商标档案工作制度,完善企业商标档案工作体系,将商标档案作为企业档案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检索和提供利用等工作,助力企业加强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二是在我局注册的地址如果无法查收信件,请及时按要求办理地址变更申请,以保证收到我局和商评委发出的各种文书,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商标撤三答辩是对于商标撤三原因的应答及合理辩解,是权利人对维护商标权被撤销的辩护权利。商标撤三的全称应该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撤三申请可以由任何人或单位提出,由商标局受理审查并较终决定商标权的生死。
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答辩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即已经合法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的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进行撤销通知。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国家商标局不会自行对于注册商标进行撤三通知,通常都是由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的(大多数是该商标的竞争对手)。国家商标总局受理了申请以后,会给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同时需要交回的还有《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由国家商标总局进行裁定。
撤三申请的时间。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较少是先争取到你的名下,成为商标的新申请人。目前相对稳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商标会被驳回,驳回复审过程中撤三结果不能审结的,可以向商标评委书面请求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做出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