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是对于商标撤三原因的应答及合理辩解,是权利人对维护商标权被撤销的辩护权利。商标撤三的全称应该是“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撤三申请可以由任何人或单位提出,由商标局受理审查并较终决定商标权的生死。
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申请的基本定义:
“商标撤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进行的商标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商标局递交撤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申请”的制定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以免占用资源,避免商标的闲置不使用,但是对于商标转让的受让方,一定要注意商标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如果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被竞争**递交撤三申请而撤销该商标。
工商局通常不会主动查处。但如果别人想注册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可能会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请求。撤销是否被批准,要视情况而定。但结果不是**的,若想不被撤销,就要在连续的三年内出现使用的证明材料,如签定的合同,名片等等,商标局会视情况进行审查,只要证据充足,是不会被撤销的。
以谁的名义申请。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他的商标妨碍你家商标申请了,你不要亲自出马。而是找一个跟你方没有关联的*三者作为申请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撤销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谈转让和收购的问题。
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申请审查时间大概在9-12个月完成。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什么商标注册申请?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较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注册商标的价值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