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都有哪些特点
*创性
所谓*创性,就是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而不是抄袭或临摹他人。*创性不同于**法规定的创造性,也不同于商标法的显著性。从理论上讲,即使两个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都非常近似,但如果确实是由作者分别独立创作,都视为二者具有*创性。
可复制性
即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所感知并能被复制。
构成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感知,尚在作家头脑中的构思或故事情节等,由于无法被他人感知,不构成作品。能被他人感知,包括通过人体的感官直接感知,也包括借助机械、设备等被他人所感知。作品还必须能被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口头创作,未以任何载体固定的作品。但口头作品要得到保护,仍须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如被他人记录下来、录音等。如果没有被固定下来,口述作品就不肯能得到实际的保护。法律承认口述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是口述者,而不是将它固定的记录者或复制者。)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个人作品,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作品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发表后*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可以申请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分类有以下几种:
1、文字作品是指以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以口头语言表达、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文字形式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以乐谱形式或未以乐谱形式表现的能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将人的连续动作同人的说唱表白**地编排在一起,在舞台上进行表演,并通过表演来反映某一事物变化过程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我国特有的民间艺术,主要以说、弹、唱等来表现其艺术性;
6、舞蹈作品是指对舞蹈的动作设计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而舞蹈者的表演属于邻接权保护;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艺术作品。书法作品是一种纯美术作品。并不是随便书写的文字都可以是书法作品。它必须具有书法艺术的整体内涵;
9、建筑作品一般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但由于我国已经参加了国际公约,就适用公约的规定,建筑本身以及建筑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受保护。
10、其特点是通过相纸或幻灯清楚地表现客观物体。摄影作品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照片。但并非所有照片均为作品。通常月票、护照、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受法律保护;
11、影视作品是指拍摄完成的影片或录象片,而不是指电影剧本。在影视作品中,文学剧本、音乐、摄影等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单独构成作品享有著作权;
12、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是指为生产和施工绘制的图样和对图样的文字说明;
13、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仅指以印刷、复印、翻拍等平面复制形式使用图及其说明;
14、地图是指表明地球表面自然和人文事项的作品,如地理图、水文图、气象图、*地图人口图等;
15、示意图:用线条和符号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及原理;
16、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1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创作出来并世代相传、集体使用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装饰艺术等作品、素材或风格。其特点是世代相传,没有固定化载体,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由**另行规定。禁止有人以采风为名,把他人或某居民团体已经形成的民间文艺,作为自己的创作成果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