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能有效解决他人通过商标注册的形式损害权利人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
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1、**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法*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十条、*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