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都有哪些
(1)商标异议复审: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33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审理裁决的案件;
(2)商标驳回复审: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
(3)商标撤销复审:指当事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审理裁决的案件。
*三十二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局驳回商标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
商标驳回有效期是多久,复审后多久出结果
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驳回复审后续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6个月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