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是指,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权的决定,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商标评审**作出撤销复审决定,当事人不服该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
商标撤销行政诉讼
随着商标申请量的增加,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的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企业很奇怪,为什么明明我的商标在用,还有人对我提出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是商标法规定的一个比较特殊的制度,遇到撤销,别慌,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
但是越来越多的商标,在商标局阶段提交证据认可了,维持了,撤销方申请了复审,在复审委阶段,还是按商标局提交的证据,重新提交了一遍,商标就被撤销了,很多客户不理解为什么?这是因为商标局阶段的证据审查比较松,复审委是严格按照诉讼的要求审查证据的,所以提交的证据如果不能组成完整的证据链,就会被撤销。
商标被商标评审委撤销后,就彻底不能用了吗?不是的,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持自己商标的有效性。但是需要提供能组成完整的证据链的证据。比如宣传单、销售合同、发票等。
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对其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作出的不予核准注册决定,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对该商标作出不予核准注册(包括部分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该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