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上的“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仅有一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而已。其他的情况下,婚姻法没有“少分或者不分”的规定。
出轨的情形有很多,有的重婚,有的偶尔或者经常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出轨不等于重婚。出轨是过错,但是出轨只有达到重婚、同居的程度,才导致损害赔偿,请注意是损害赔偿而不是“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两个概念。
在赔偿的情况下,是拿出自己的财产给对方。在少分的情况下,分的是双方的财产。
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罪,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