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
著作权都有哪些特点
*创性
所谓*创性,就是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而不是抄袭或临摹他人。*创性不同于**法规定的创造性,也不同于商标法的显著性。从理论上讲,即使两个作品在内容和形式上都非常近似,但如果确实是由作者分别独立创作,都视为二者具有*创性。
可复制性
即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所感知并能被复制。
构成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能被他人感知,尚在作家头脑中的构思或故事情节等,由于无法被他人感知,不构成作品。能被他人感知,包括通过人体的感官直接感知,也包括借助机械、设备等被他人所感知。作品还必须能被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口头创作,未以任何载体固定的作品。但口头作品要得到保护,仍须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如被他人记录下来、录音等。如果没有被固定下来,口述作品就不肯能得到实际的保护。法律承认口述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是口述者,而不是将它固定的记录者或复制者。)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说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形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承者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