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复审:当事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审理裁决的案件。
驳回复审需提供哪些文件和材料:
驳回复审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4)驳回复审申请材料目录
(4)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申请材料目录、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复审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商标复审的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商标局驳回商标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商评委对商标的再判断。